近期,在北京协和医院举办的互联网医院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中透露,截至2021年6月,我国互联网医院超1600家。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副处长高勇介绍称,全国互联网医院在2018年12月时只有100多家,到2020年12月已发展至1100余家,2021年上半年又新增约500家。
然而,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互联网医院分会会长文俭表示,虽然我国互联网医院取得巨大成就,但总体还在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尤其表现在职能定位模糊、互联互通机制不畅、行业监管困难等方面。现有互联网医院中,闲置不用和同质化问题严重。
所谓互联网医院就是用信息化、互联网化的手段去最大限度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质量。 互联网医院作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承载形式之一,区别于公立医疗服务机构以及民营医疗服务机构。
互联网医院可以借助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进行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远程治疗、康复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医疗服务。
自2014年互联网+医疗进入启动期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给予诸多制度保障而备受市场关注。国家卫健委文件明确地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三类: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活动和互联网医院,并明确了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准入程序。
其中互联网医院有两种形式,一是实体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二是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无论是哪一种,都必须依托实体医院。此前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焦雅辉指出:“有了实体医院就有了责任主体,互联网医院将和实体医院一起纳入质控体系。”
经历多年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及管理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互联网诊疗服务发展逐渐规范化,互联网医疗市场需求也不断增长。
2020年,互联网诊疗服务明确被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发展,但在全国广泛覆盖可能还需要几年时间。
《2021中国互联网医院发展报告》指出,受益于2018年国家关于互联网+医疗的准入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催化,互联网医院审批加速,数量大幅增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建成互联网医院累计达1004家。直到本次峰会透露,截至2021年6月,这一数据增长到1600余家。
2015年,我国互联网医疗市场规模为498.2亿元,2019年达到1336.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1.5%。此外,因受疫情影响,医疗服务整体上呈现出由线下向线上转移的趋势,预计2020年中国互联网医疗市场规模可达到近2000亿元。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叶全富介绍,根据该研究所的调研统计,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44家委属(管)医院互联网诊疗人次数比2019年同期增长了17倍,第三方平台互联网诊疗咨询量增长了20多倍。
在新冠疫情大流行特殊背景下,医疗诊疗需求持续增长与医疗资源短缺的矛盾加剧,使得“互联网医院”重回市场视野。这也显示出互联网医院的独特优势,诸如降低线下聚集风险、缓解实体医院诊疗压力等。
可以看到互联网医院已经成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为优质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发挥重要作用,梅斯智库认为互联网+医疗行业渐入佳境或将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实体医院可申请线上问诊牌照来获批“互联网医院”,另一方面,以平安好医生、微医、梅斯医学、好大夫在线等为代表的相关互联网医疗企业在探索医疗服务商业闭环,并初步展示互联网医疗的强大潜力。
也有诸多公司正在探讨连锁零售药房,探索药品福利(PBM)中国实践模式,优化用药结构,实现合理控费。将服务进一步延伸到诊疗端,实现互联网医疗的一体化服务。为群众就医提供便捷化、共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健康服务新模式。
目前,包括京东健康、阿里健康、百度、腾讯等在内的互联网巨头也在布局互联网医院。中国互联网医疗必将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与激烈竞争格局。
互联网高速增长下,当然也存在诸多困难亟待解决与突破,诸如在互联互通建设方面并不理想,存在数据孤岛的问题。目前,各个互联网医院基本上各自为政,数据不能共享、资源不能共用的问题。
专家表示,解决路径需要构建共享共赢的观念,通过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医院参与的方式合力构建互联网医疗公共平台。平台推行统一的数据标准也很重要,通过统一的数据中心、统一的数据共享办法、统一的安全制度,实现监管和执业一体化,但要保护信息安全。
平台要具有包容性,比如可以接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商业医疗保险机构和所有合规的医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配送企业,保障其公信力。平台还要足够智能化,让各类主体之间的交流更方便快捷。
互联网医院还存在职能定位模糊的问题,互联网医院应以实体医院为依托,以公立医院为主体,为打通医改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辅助作用。各医院举办的互联网医院应与实体医院的职能定位相一致,尤其不能超越实体医院的职能。
文俭认为,公立医院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在疑难杂症等方面下功夫,发挥专家和技术优势,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引领创新,明确流程,争做标准。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管理互联网医院的经验。
监管也被认为互联网医院要加强重要部分。除了行业自我监管,还要健全法律政策,强化社会监督。据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部门已起草了互联网医院诊疗监管的相关文件。